防疫有功長官受,
千夫所指萬華人!
石崇良明顯違反 #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 規定,請檢察官依法偵辦
🔺控告理由有三
1、客觀構成要件上,因指揮中心早已證實同時期 #蘆洲、#宜蘭群聚 與 #諾富特群聚的病毒基因定序完全相同,均屬「#英國變異株」病毒並非發源於 #萬華
2、且疫情中心指揮官 #陳時中 亦公開道歉認為指稱病毒發源地是萬華,明顯 #與事實不符,公開認證次長所云屬不實訊息。
3、被告主觀上因身為 #衛福部常務次長,就疫情的掌握比一般人更為知之甚詳,卻明知不實之事,仍惡意散布給社會大眾,意圖 #散布假訊息 甚為明顯。
#常務次長石崇良
你帶頭違法⛔️做了最壞的示範!!
阿信無法容忍官員這般 #污名化萬華
💢請你辭職下台‼️
還給萬華人一個公道❗️
🔔請訂閱分享阿信頻道: https://youtu.be/SbPorGHpR78
✅請加好友Line: https://line.me/R/ti/p/%40ashin666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2萬的網紅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我罵周玉蔻不是因為我討厭她,而是因為她橫行霸道亂傳獨家會影響到台灣的安全和人民對政府的信心! 根據風傳媒的報導,周玉蔻又利用媒體公器在自己的節目裡處理對她私人行為不檢的控訴:【周玉蔻澄清,她有把帶子調出來看被指控在節目中爆料的片段,是在進廣告時她看著資料問李秉穎「這個主治醫師是新冠肺炎的主治醫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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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 在 李姓中壢選民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疫情險峻,我們都很想要有好的國產疫苗打,如果有有效的國產疫苗讓大家免於疫情之苦,就算國產疫苗股價漲再高都不會有人有意見。但藉著虛假消息讓還不確定是否會成功的疫苗大漲,現在還找不到到底是外交部哪位放消息的人士負責。實在很難想像這樣的事情會發生在自由民主的台灣。>
日前外交部稱「外交部樂見聯亞生技集團與巴拉圭衛生福利部簽署疫苗採購合約」,結果聯亞藥興櫃首日,股票價格大漲後,聯亞藥才趕快發布重大訊息澄清未接到巴拉圭訂單,因此媒體人批評帶頭炒股。
簡單來說,原本聯亞是持有COVAXX公司(非世衛組織的COVAX),但去年4月就已經賣給美國,美國VAXXINITY公司透過COVAXX公司在台灣有進行人體實驗。巴拉圭則是跟VAXXINITY買疫苗。完全看不出跟聯亞生技集團有何關係?因此可以證明外交部說的訊息是假的。
假消息不打緊,配合著聯亞也不趕快澄清消息,聯亞股價從開盤價37.5元,最後收盤價215元,1天內漲幅超過7倍。一般人透過散布假消息使股價暴漲,根據《證券交易法》第155條第1項第6款:「意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而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且依同法第171條第1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到底是外交部哪個人放這個虛假訊息消息的必須要找出來,因為明顯是個犯罪行為。
另外有關疫苗的虛假消息,根據新修正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規定:「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如果政府自己散布錯錯誤與疫情(疫苗)相關的訊息,是否有人需要被罰300萬元?
6月22日有關巴拉圭與聯亞集團採購疫苗一事,網站居然找不到新聞稿,難道是假消息自己心虛移除了嗎?
再看看聯亞製藥資產負債表
保留盈餘居然是負的,證明聯亞這幾年沒有賺到錢,持有股票是沒辦法分股利,這可能可以說是因為疫苗研發投入不少成本所以還沒開始賺錢,但疫苗還沒研發完成有可能興櫃第一天價格就上到215元?
觀點投書:外交部的炒股策略
https://www.storm.mg/article/3779848
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 在 PTT Gossiping 批踢踢八卦板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新聞] 「萬華是疫情破口」議員徐立信告發石崇良涉假訊息 https://disp.cc/b/163-dHy2
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 在 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我罵周玉蔻不是因為我討厭她,而是因為她橫行霸道亂傳獨家會影響到台灣的安全和人民對政府的信心!
根據風傳媒的報導,周玉蔻又利用媒體公器在自己的節目裡處理對她私人行為不檢的控訴:【周玉蔻澄清,她有把帶子調出來看被指控在節目中爆料的片段,是在進廣告時她看著資料問李秉穎「這個主治醫師是新冠肺炎的主治醫師嗎?」周玉蔻表示,這不是在爆料,也沒有洩密的問題,臉書上的相關片段都還在。周玉蔻指出,他們討論該染疫醫師「是新冠肺炎專責區嗎?就算是主治醫師來照顧新冠肺炎患者也不奇怪?」】
事實上你聽過那段片段20210118的訪談中(我可不確定現在網路上公布的是當時的未修改版),就知道李秉穎根本沒有要回答她,連眼神都沒有交會。是她在念著不知道哪裡來的資料,在23:59指控對方【也是新冠肺炎的主治醫師ㄟ】24:58又再度提到案856這主治醫師。哪裡來的問號?哪裡來的問句,就算你夢中有個問號,聽眾是會看得到你的問號,被你指控的醫師看得到嗎?
這種辯護法狗才信!
【周玉蔻表示,有特定人士造謠成她爆料該確診醫師是新冠肺炎的主治醫師,周玉蔻反擊,如果有人繼續這樣講就是那個人在造謠。社會上不需要用扭曲的訊息去處理,請新聞界的人不要繼續造謠,不然她是可以有任何行動的。】有任何行動?又來了,周玉蔻自己隨便洩漏假資料假資訊,等到被人拆穿自己縮了,就威脅別人,當我小朋友嗎?
周玉蔻來啊,就是我,採取行動,要告再告我啊!又不差這一樁。那麼你之前在不能透漏是部立桃園醫院的時候,為什麼提前公布說不是私立醫院,是公立醫院,違背指揮中心的規範造成恐慌? 又要說這是問號,這是疑問句了嗎?被人指責就縮,做錯事就躲,然後就告,你把台灣的防疫安全置於何處?
笑死人了,遇到逆風就躲,出來面對啊!再對我採取任何行動啊!指揮中心可以漠視,在疫情之中亂傳疫情造成社會不安,要如何處理?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 63 條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指揮中心對周玉蔻罰是不罰?調查不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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