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可以變更子女姓氏,但前提要為了「孩子的利益」】
「律師,我離婚之後,孩子都跟著我一起生活。現在我也再婚了,但現任老公去接孩子下課,總是會被喊錯姓氏,我可以向法院聲請讓孩子跟著我姓嗎?」
從條文來看,雙方離婚,確實可以向法院請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氏。但是,變更的出發點必須是為了「子女的利益」。那麼,如何認定變更姓氏的動作,對未成年子女有利呢?
#離婚 #改姓 #民法 #子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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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從姓#改姓依據民法1059條規定: 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未約定或約定不成者,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之。 子女經出生登記後, ... ... <看更多>